法律上的定義 前 和 以前 均含當日嗎?
請問一下 法律上的定義
某月某日前 有包含當日嗎? 例如 11月29日前 , 請問有含29日嗎? 禮拜五前 , 請問有含禮拜五嗎? 民法 第 121 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 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 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是指不管說 "前" 或是 "以前" 都包含最後當日嗎? |
以我個認知,
有"以"的就包括在內,反之則無。 這小學就有教, 10以前,10算入, 10前,10不算, 10以後,10算入, 10後,10不算, 超過10,11算10不算。 "以"就是指它為準。 |
這也是我認為的定義~~ 可是我 google 都找不到法律上簡單說明的定義~~
感謝 "回憶過去" 先進的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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