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國家的法律在訂出來之後,
也是會有人遊在在法律的邊緣,
或是專挑法律的漏洞鑽,
所以法律才會按照時代的需要一再修正,
如果國家的法令不隨時代而修正,
就會一直被舊法令(以前說過的話)被綁的死死的,
被有心人(挑語病的人)乘虛而入,
更何況是人多嘴雜的論壇對上少少幾條(又訂於論壇成立之初)的論壇規定,
重點是應該是原則、大方向要是正確的,執行的細節不應該被綁死。
不過,初犯應該罪不致死,帳號砍了也可以在換個名稱再多申請幾個,
應該是希望皮同學可以了解對多數人有多一點的同理心、稍稍修正宣傳手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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