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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12-12, 05:26 PM
Matt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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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金流規定要金流網站會員?哪個智障發明的?

我在購物網站
刷卡消費
第一還要加入該網站會員,
第二還要加入金流網站會員,問題第三方支付並非只有一家,我還得加入各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網站,才能消費。
這不是要讓第三方支付活不下去嗎?

這是哪個智障國家的 電子支付專法?
哪幾個智障委員立法的?
白癡到極點~~~~~
這是電子壓抑支付專法吧?

引用:
電子支付業者昨指出法規2大痛點,分別是:法令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家電子支付機構的會員,以及儲值需用現金,無法刷卡或從銀行轉到虛擬帳號。

「這太不合理了!假設我要在某家網路平台購物,除了是平台會員,還要成為智付寶、歐付寶或樂點會員才能刷卡,消費者誰想加入2個會員這麼麻煩?」相關業者指出,原本第三方支付還不必這麼麻煩,申請電子支付許可執照後,反而遭到法令綁手綁腳。


引用: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394
5. 支付方也要身分認證,將遇困難
針對目前不管是收受方或支付方都必須綁定實體銀行的認證,詹宏志認為,單一支付機構的行為,應該讓個資應用範圍變少,讓使用者的帳號只要透過支付業者認證一次,讓不同平台去介接支付業者即可。台灣金融體系安全保障的問題反而是「重複的保障太多了」,從代收代付的金額信託到清償基金的設置,已經有三層保障。





落後國家無誤!

此篇文章於 2016-12-12 05:38 PM 被 Matt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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