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網中心挨告,竟是因為我的 ours.com.tw
我先說明註冊當日實際情形,新聞貼於後:
註冊當日我因為知道 ours.com.tw 掉出,
因此就在亞太線上註冊其網址,註冊後,
立即到台網中心資料庫查詢,
當時擁有者是顯示我的,但是過幾分鐘後,
我準備線上繳費時,我再次查詢,竟然發現,
擁有者已經被改掉,改為原先擁有的那家公司,
我立即打電話向台網中心與亞太線上抗議,
經過處理,亞太線上的張小姐承認,
是因為「她的疏忽」,不小心按了不知道哪個鍵,
使得原本我已經註冊的 ours.com.tw 網址,
突然又回到之前註冊的公司名下,當時我發現後,
「強烈抗議,並質疑張小姐可能與該公司掛勾」
張小姐極力澄清,表示絕對沒有此事,後來,
ours.com.tw 終於回到我的名下。
情況大概是這個樣子 跟大家分享
不知道會不會被法院傳去當證人
如果會,這可是我第二次進法院(第一次是陪朋友去公證結婚)
我要好好請教一下有經驗的 Taipei101 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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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網域名稱民事訴訟 工程師告網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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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朱慶文/台北報導】
網站工程師張明順,近日為了一個心儀已久的網域名稱「www.ours.com.tw」,不惜聘請律師和國內管理網域名稱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對簿公堂,只因為好記的網域名稱,註冊使用成本雖只要1200元,但商機卻是無窮。
張明順控告網資中心確認網域名稱使用權存在的民事訴訟案件,是國內首宗非商標網域名稱爭議案件,張當初為經營社群網站,向網資中心代理公司亞太線上付費註冊網域名稱「www.ours.com.tw」。
未料已轉帳繳費的張明順因亞太線上作業問題,眼睜睜看著網域名稱被別家公司註冊走,不甘受損的張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網域名稱的註冊使用費雖然每年不過1200元,但他願意花數萬元的律師費打官司,只為爭得「www.ours.com.tw」。
張明順說,好記的網域名稱帶給企業的商機物超所值,就以「www.ours.com.tw」網域名稱而言,他曾試圖詢問後來登記的公司是否可以轉讓,未料對方回函表示可轉讓的價格,已飆漲到近10萬元,但是他寧願花錢打官司。
目前國內網域名稱由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管理,而網資中心又授權中華電信、亞太線上等10家公司受理註冊,登記網域除非牽涉已有公司註冊商標問題,否則都以先繳費、註冊者優先擁有網域使用權,每年繳交1200元就可以持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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