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非常錯愕!
查看單個文章
  #16  
舊 2005-08-21, 10:55 PM
gump 的頭像
gump gump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陶瓷鎮
文章: 1,893
發送 MSN 消息給 gump
預設

小弟我也不太認同這個處理方式...

建議增設管理員,畢竟只靠豪哥及哈啦兄兩人來管理這日漸茁壯的論壇似
乎略嫌不足,管理員增加,在發生爭議時及時處理的機率也相對增加。

也建議大家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就按下 通知管理員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按我看板規
| 台北部落 |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