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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名中国关于打击“域名不良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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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3, 05:16 PM
any-url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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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广东汕头
文章: 175
引用:
作者:
erhu
我不全认同楼上观点。
我认为:.cn的正常使用或不做网站,转至国内岂不更好管理或交易?
谁知道呢,反正转到国内,随时想hold就给你hold了
举个实体财产的例子
拆迁,城管来了,那可是直接推房子,管你什么补偿什么权益
那么对于虚拟财产的问题,不更容易,哪天政府想搞你了,直接就把你的域名给干掉了
要知道在国内现在的法律可是处在按"需"执法的阶段
转到国内?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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