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網名應納入企業品牌管理
|
#2
|
||||
|
||||
網名應納入企業品牌管理
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3/7/2007 原文網址 : 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121194,00.htm 企業及早註冊好網域名稱,在網際網路發達的今天似乎已是基本常識,但有業者呼籲,光註冊不夠,而要視之為品牌資產來積極管理。 國際知名企業科技與法律服務提供者CSC(Corporation Service Company)今(23)日來台推廣網域名稱管理觀念,該公司副總裁Kanchan Mhatre表示,網域名稱應被企業視為其品牌資產的一部分,除了預先註冊企業名稱的網域,亦應考慮到可能被惡意使用的相關網址,先註冊以免遭到濫用。 說到網域名稱管理,一般人可能先想到搶先在知名企業前註冊網域名,並藉以兜售牟利的網路蟑螂。但Mhatre表示,由於可能面臨訴訟等風險,兜售網域名的作法已較罕見,現今的「網域名稱投資人(Domain Name Investor)」更多是搭知名品牌的順風車,註冊相似的網域名稱,並提供類似服務,或利用如Google AdSense等依點擊數帶來收益的廣告服務,達到獲利的目的。 Mhatre以知名輪胎廠牌米其林為例解釋道,雖然該公司擁有michelin.com的網域名稱,但使用者自行輸入網址時,卻未必會輸入正確網址,可能會拼錯字,或是加上了其他字串,例如michelintire.com,即是汽車修護廠的網站,但卻可能搶走原本要瀏覽真正米其林輪胎網站的流量。 「網域名稱管理不只是預先註冊公司網站,還必須考量到可能被濫用,或消費者打錯字等可能性,」Mhatre說,企業不該只由保護網域名稱的角度來選擇註冊標的,而應由品牌資產管理的觀點來看。他認為,如此一來除了可確保打錯網址的消費者也能連進正確網站,也可避免釣魚網站利用如數字1和英文小寫字母l等類似符號魚目混珠,「消費者在釣魚網站受騙,對企業形象亦有影響,」他說。 此外,在企業名稱前後加上不雅字串,專門批評特定企業的網站如ihatemicrosoft.com等,企業若可事先註冊預防,對企業品牌形象維繫亦可有幫助,Mhatre表示。 不過,不同國家與不同功能別網域(如.com、.net與.mobi等)的網域組合便超過700種,若還得將類似拼音、不雅字串等網址全都註冊下來,恐怕要大型企業才有能力負擔。Mhatre便說,該公司客戶微軟,光是旗下的線上服務產品線Live.com所有的相關網域預防性註冊與管理的相關投資,迄今便已高達一千萬美金。 但對於財力不如微軟的企業,他則建議可視經營區域、網域性質、預算數字以及風險大小等因素,來決定註冊網域名稱的優先順序,「依能力和需求分配資源,而不是什麼都不做,」他說。 CSC台灣地區代表喬敬則說,新的網域名稱如歐洲的 .eu、亞洲的 .asia等一開放,經驗豐富的「網域名稱投資人」便會在世界各地一次註冊上萬個相關域名,知名企業若未事先防範,事後跨國協調與國際訴訟的費用可能會更高。 不過,企業或許有預先註冊多國網域名稱的計劃,但各國殊異的法律規定,卻可能令打算投入的企業卻步。喬敬以日本為例解釋道,該國僅容許在日本有營業登記的企業註冊 .co.jp的網域,對於有計劃但尚未前往日本登記的廠商,便無法註冊。他表示,企業可以透過該國的代理業者以第三方名義代為註冊網域名稱,待真的在日本建立據點後,再進行轉移。 CSC目前已在台灣地區提供網域名稱管理解決方案,提供跨國申請、代管網域名稱,以及相關法律諮詢服務。此外,亦提供網域監測軟體服務Domain Detector,以及網域名稱風險/預算分析工具Domain Baseline,以軟體委外(ASP)方式提供服務。 |
#3
|
||||
|
||||
工商時報 2007.07.24
網路名稱也鬧品牌保護 王尹軒/台北報導 企業使用網路交易頻率高,對企業品牌的保護,也由一般商標擴大到網路名稱,視為是商標的再延伸。商標若有混淆、類似的案件,循法律途徑解決,若是網路名稱有爭議,目前大多由台北律師公會,及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協調解決。 傳統上,企業設立時,都是先申請商標,再到網路註冊,不過,在網路2.0的時代,許多企業開始轉變,例如不少網路公司,在公司成立前,或業者準備推出一項服務前,先到網路確認是否有可使用的網路名稱,再決定服務名稱,以減少網路名稱侵權衍生不必要的麻煩。 台灣數位文化協會董事顧問喬敬表示,網路使用率高,不少台商到大陸或是東南亞拓展業務前,通常都需要在當地註冊網址,但是因為一般提供註冊的業者,並不提供管理網域名稱或監看服務,更不會確認是不是有搶註的情形,再加上業者不了解國外的註冊規則,因此造成在海外公司品牌網路名稱註冊侵權,而支付大筆費用轉移,相當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