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
|
|||
Re: 開放.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公聽會中很重要的二個建?
引用:
不過我還是極力主張TWNIC應該走自己的路... 畢竟網名的政策要有一慣性... 不可以像無頭蒼蠅... 到處鑽營而漫無章法... |
#13
|
|||
|
|||
Re: 開放.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公聽會中很重要的二個建?
引用:
twnic兩邊都想賺~ 我寧可只用汎用型英文~ 不要有雜七雜八的屬性型... 也不要有雜七雜八的限制~
__________________
台南律師事務所 |
#14
|
|||
|
|||
網址不是自己想用就可以...
以4cc.cc為例,不短嗎?不好記嗎? 就曾聽一個網路工程師斬釘截鐵的說, 這個網址一定是弄錯的...應該是4cc.com才對! 泛用型雖然短,但短時間旦不能改變大家的使用習慣, 倒是我看好自訂屬性域名,雖然不淮賣錢, 但做轉址最能符合國人習慣。 |
#15
|
|||
|
|||
引用:
.tw 開放後,仍需要一段時間的過渡期.... 假設您擁有一個 @box.tw 的email..... 難保不會有人畫蛇添足,變成 box.com.tw .... 所以個人以為,初期開放以先擁有 .com.tw 的註冊人 有權得以先擁有 .tw 的Domain ,是個不錯的作法! 其實我的偏向,當然偏向原有的申請原則... 但若希望有公平競爭的申請人... 當然希望能一視同仁..... 但 .tw 的開放,個人以為... 的確是該保護現有.com.tw Domain的註冊人, 否則一家公司雖然擁有 .com.tw 的WEB 或email.... 但卻需要再使力去取得.tw 的Domain.... 這似乎有點本末倒置了.... 換個觀點! 有時我們的立場,只在於我們擁有一個 Domain 但對於部份公司來說,可能是一個網站和一大串的email 他們本來就該保有優先申請的權利! 個人觀點,請指正!
__________________
Gamer.info |
#16
|
|||
|
|||
有句話: 法律只保障懂得法律的人.
套用在網路上, 網路上的資源只提供給懂得擁有/取得的人.. 拙弟以為, 知識經濟的發展在於"誰"擁有/取得最多"對方需要"的資源. 所以... 拙弟認為, 保有優先申請權力應該加設時間限制. 如, 一年內未註冊, 自動取消優先保留權力. 一點想法, 請各位先進指教 ~ |
#17
|
||||
|
||||
問個蠢問題:何時開始申請泛用型英文域名啊?
我在twnic找不到,不知是眼花了還是啥...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Chris。我愛ナコルル。^_^ |
#18
|
||||
|
||||
Not yet ! 好像在明年年初左右才會開放註冊 泛英!
|
#19
|
|||
|
|||
套句華仔講的!
有錢!地獄變天堂! 沒錢就一路徬惶@@ 雖然講的不是很對! 但在社會的角落裡!某些人!真的是過著這樣的生活@@ |
#20
|
||||
|
||||
不是說已有某些台灣網域的,可以有預約期嗎?
那也是從明年嗎? 相關資料應該在哪才查的到?>"<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Chris。我愛ナコルル。^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