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俱樂部


返回   網域名稱俱樂部 > 網域名稱討論 > 網名新聞與觀察評論
論壇幫助 社區 日曆事件 今日新文章 搜尋

回覆
 
主題工具
  #1  
舊 2002-06-08, 05:51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54
預設 商標所有權並不等于域名所有權-轉

商標所有權並不等于域名所有權
  最近連續發生的美國大公司和中國民族企業之間的域名爭議案的實質是新興的域名同傳統的商標之間的衝突,那麼究竟商標所有權是否等于域名所有權?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筆者首先討論域名和商標的知識以及它們之間的區別:

  一、域名和域名的法律性質

  1.1 域名基本知識

  在Internet上,每台計算機都有一個唯一的IP地址,計算機之間也只能通過IP地址來通訊,IP地址由4個字節來表示,例如:202.96.199.133,用戶不可能記住這麼長的IP地址(注:這里提到的IP地址是指V4版本的IP地址,V6版的IP地址的長度要更長)。為了方便人們的記憶,Internet採用域名來標識計算機,通過DNS(域名系統)將域名翻譯成IP地址,每一級的域名都有對應的DNS域名服務器。通俗地說,域名是給人用的,而IP地址是給機器用的,由DNS來做翻譯。例如,用戶在瀏覽器中輸入www.yesky.com,實際是告訴計算機“我要訪問天極網的網站”,其中yesky.com是天極網注冊的域名,在Internet上域名yesky.com就代表天極網;www是天極網上一台名字叫www的Web服務器,實際它是一台計算機。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下列結論:從技術角度來看,域名是在Internet上用于解決IP地址對應的一種方法;從商業角度來看,域名是企業在Internet上的一個標志,企業通過域名標志著自己的存在,域名就是企業,企業在互聯網上就是一個域名,所以,每一個企業都在精心經營著自己的域名。另外,從域名經濟角度來看,域名是互聯網上最基礎的東西,一個名正言順和易于宣傳推廣的域名是企業成功的第一步,一個好域名能帶來訪問量,並省下巨額的廣告費用,所以好域名很值錢,是企業和個人的一筆巨大無形資產。

  1.2 域名的結構

  一個完整的域名由二個或二個以上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用英文的句號"."來分隔,例如下列域名: yahoo.com, yahoo.com.cn。

  在一個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個"."的右邊部分稱為頂級域名或一級域名(TLD),例如,域名yahoo.com,com;域名yahoo.com.cn中cn是頂級域名。最后一個"."的左邊部分稱為二級域名(SLD),例如,域名yahoo.com中yahoo是二級域名;域名yahoo.com.cn中com是二級域名。二級域名的左邊部分稱為三級域名,三級域名的左邊部分稱為四級域名,以此類推。例如,域名yahoo.com.cn中yahoo是三級域名。

  每一級的域名控制它下面的域名分配。例如,頂級域名cn(中國)下定義了.com.cn等二級域名,用戶只能申請這些二級域名下的三級域名,例如yahoo公司目前只能在中國注冊到yahoo.com.cn這樣的三級域名;然而頂級域名ca(加拿大)下沒有定義二級域名,用戶可以直接在ca下申請注冊二級域名,例如yahoo公司可以在加拿大注冊到yahoo.ca這個二級域名。

  頂級域名由美國政府控制的ICANN來定義,分為通用頂級域名(gTLD)和國家代碼頂級域名(ccTLD),其中通用頂級域名對用戶的只有.com(適用于商業公司)、 .org(適用于非贏利機構) 和.net(適用于大的網絡中心);國家代碼頂級域名遵循 ISO 3166國際標准,採用二個字母縮寫來表示國家,例如cn代表中國,jp代表日本。

  1.3 域名的法律特征

  域名的法律特征主要取決于它的技術特征,包括幾項內容:

  標識性。

  採用域名的原因是為了在用形象的標記來標識Internet上的計算機,以方便人們的記憶。域名和DNS(域名系統)是Internet上的基礎設施之一,沒有域名和域名系統,就沒有Internet。

  唯一性。

  Internet上每台計算機都有一個全球唯一的IP地址,這是Internet上一個最基本的技術保障基礎。IP地址對應的域名也是全球唯一的,這是域名標識性的根本保障。

  排他性。

  由于Internet是覆蓋全球的計算機網絡,使用範圍的廣泛性決定了域名必須具有絕對的排他性。在域名申請上遵循“先申請先注冊”的原則,即只有欲申請注冊的域名不與已注冊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獲得注冊,一旦注冊成功,它就必須排斥此后欲申請注冊的與此相同的域名。可見,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進一步延展和必要保証。域名的唯一性是全球範圍的,因此其排他性也必須是全球性的、絕對的。

  二、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標志,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種類的商品上;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從而發揮識別商品的功能,在這一基礎功能上商標又派生出表示商品來源或出處、促使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保証商品質量和廣告宣傳等三大功能。

  關于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第37條是這樣規定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對于商標侵權的行為,我國《商標法》第37條是這樣規定的:

  (1)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我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1條又對上述第四條的商標侵權行為作了規定:

  (1)經銷明知或者應知是侵權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足以造成言聽計從的;

  (3)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因此,正如著名知識產權專家、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唐廣良教授所述,“在我國《商標法》下,可能侵犯商標權的人只有三種,即生產者、銷售者和輔助行為者;可能構成商標侵權的行為則包括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別人的注冊商標、經銷非法使用商標的商品、交易商標標識,對商標設計作其他功能的使用以及為前述行為提供輔助五種。”

  三、 域名和商標的區別

  雖然域名和商標都在各自的範圍內具有唯一性,並且在標識性、排他性廣告宣傳功能方面具有共同之處。但從法律角度,域名和商標之間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兩者適用的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來標識商品的,只能用在商品上;而域名是為了方便人們使用Internet而創立的,是在Internet上用于解決IP地址對應的一種方法。

  (2)兩者具有標識性的基礎不同。

  商標的相互區別性是以商品相同或相似為基礎而提出的要求。當不同法律主體所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根本不同時,二個或二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標獲得注冊也是可能和合法的;同一國家以及不同國家的不同法律主體就相同商標分別享有權利都是常見的現象。

  域名的唯一性則是絕對的,即不論法律主體所從事的業務屬何種類,也不管其是否分別處于不同的國家,都不可能注冊相同的域名。域名的唯一性沒以國家為界的地域限制,這種唯一性是由Internet上的域名系統來決定的,不需要任何法律來“保護”。

  (3)兩者的分類原則和基礎不同。

  商標注冊機構在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要求其按照相應的分類標准,明確記載申請注冊的商標所要標識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種類,即必須指定商標使用于其上的商品或服務。

  域名注冊除因申請人本身的法律屬性而在選擇頂級域名或二級域名時受到限制外,所有從事商業運作的域名申請人均無須申明其經營活動的內容,更不需要明確記載商品或服務的種類。

(4)兩者具有的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已注冊的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或在申請注冊的地域範圍之外,或是超出注冊的有效期使用就不具有排他性,商品種類、地域性和時效性是商標排他性的依據,並且這種排他性是相對的。

  在域名問題上,只要按時繳納少量域名注冊費和相應的域名延續費就可以在全球範圍內無限期地與所有已注冊或將注冊的域名相排斥,既無地域性也無時效性。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是域名排他性的基礎。

  (5)兩者取得的原則不同。

  域名採取注冊在先原則,不注冊就不能在Internet上使用。商標取得的原則因國家而異,有的國家採取注冊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用使用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取折衷方案。

  (6)兩者獲得途徑不同。

  商標注冊是由各國的專門機構各自依據本國法律獨立進行的。商標注冊所需的審查與比較也僅以國家或獨立的法律區域為限,從而存在著處于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就相同商標分別享有權利的可能性。

  域名注冊由處于不同國家的注冊機構各自獨立進行。只有當有關域名尚無人注冊時,該域名才能被注冊,因而使得每一個已注冊域名在全球範圍內都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就相同域名分別主張權利的可能性。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商標所有權不等于域名所有權”的結論,這就意味著商標(包括著名商標)的所有人不可能以商標所有權為理由搶走別人合法登記的域名。如果是馳名商標,那就另當別論,因為《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對馳名商標有特殊的保護,值得指出的是,到目前為止,經國家商標局正式認定的馳名商標有19件,ICQ、CNN、safeguard和tide均不在其列。《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的起草人、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唐廣良教授在《知識產權文叢》中有過這麼一段權威論述:中國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標識”有著特定的含義,即印有商標及商標構成一體之其他設計的“載體”,而不是“商標設計”本身,因而,這一原則並不能直接被用來對抗與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域名。

“商標所有權不等于域名所有權”的結論是有司法實踐基礎的,請看下面二種二個涉及商標權的域名爭議案子的判決結果,這二個案子分別發生在中國和美國,都涉及到域名所有權和商標權之爭,頗有代表性。

  四、二個涉及商標權的域名爭議案

  (1)商標pda讓路,域名pda.com.cn獲勝

  1999年6月3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樁標的只有500元的小案子,引起了人們的關注。20多名人大代表也來旁聽此案件的審理---這就是石家莊福蘭德公司(現北京小秘書電子集團公司)訴北京彌天嘉業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一案。

  案由很簡單:石家莊福蘭德事業發展公司于1997年3月注冊了“pda”商標,北京彌天嘉業集貿有限公司在1998年10月注冊了域名pda.com.cn。福蘭德認為彌天嘉業注冊pda.com.cn的域名侵犯了其商標權。被告北京彌天嘉業有限公司則認為,自己注冊的域名“pda.com.cn”是1998年10月12日從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注冊所得,並擁有CNNIC頒發的域名注冊証。認為原告無端指控侵犯其“pda”注冊商標,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起訴。

  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當庭宣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1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駁回原告的起訴。法庭認為,原告的商標是產品商標,在原告不能証明自己的“pda”商標是馳名商標的情況下,被告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的侵犯,因為pda在電腦行業是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的英文縮寫。石家莊福蘭德公司的“小秘書”商標對公眾來說,與“pda”沒有必然的聯系,原告未能提供足夠的証據,証明“pda”就是“小秘書”。對于注冊域名涉及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合議庭認為,這只是一個部門規定,不能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

  (2)域名clue.com打敗著名商標clue

  美國著名玩具商Hasbro控告美國科羅拉州Clue電腦顧問公司注冊和使用的域名clue.com侵犯了其注冊商標clue,結果法官判決Clue電腦顧問公司獲勝。法官認為,雖然Hasbro擁有Clue商標,但這並不表示該公司可以名正言順得到域名clue.com。

  Clue電腦顧問公司在1994年6月注冊了域名clue.com。該公司老板Robison表示當初取這個名稱跟著名的下棋游戲Clue毫無關系。Hasbro在1944年登記注冊了Clue商標,1996年該公司發現域名clue.com已經被Clue電腦顧問公司搶先注冊了。Habro公司認為他們許多產品都是直接以玩具名稱作為域名,因此Clue電腦顧問公司的行為影響到該公司的行銷計劃。

  Hasbro因而向域名注冊服務商Network Solutions公司提出商標違反通知。1996年2月Network Solutions公司便依循慣這類爭議的慣例,通知Robison將他的網站將暫時被凍結而無法訪問,直到法院做出判決后才能繼續使用。

  Robison一狀告到美國科羅拉多州法院,法院判Network Solutions敗訴。Hasbro于是在波士頓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控訴,認為Clue電腦顧問公司有違反商標法之嫌。Hasbro代理律師說,Clue電腦顧問公司搶注clue.com,害得Hasbro的著名游戲Clue無法注冊域名就已經違反商標法,因為若連赫赫有名的Clue游戲都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稱,那麼這個游戲在網絡上又該使用什麼名稱?

  但法官Woodlock卻不這麼認為,他在判決書中說,若是使用他人商標作為圖利之用,或者故意使商標所有人無法取得該域名的行為都是侵權,但若是合法競爭域名則不在此限。換言之,“商標所有權人並不一定擁有該商標的域名。”

  Clue電腦顧問公司的Robison在得知判決后表示又驚又喜,他表示他四年來已經花了十多萬美元打這場官司。”我實在無法忍受大公司動不動就用官司威脅別人,讓對方因付不起官司費用而認輸。”

  法學專家表示,此案判決結果有助于其它法庭在審理涉及商標侵犯的域名爭議案件時採取更謹慎的態度。有些則認為,這可讓小公司放心一點,大公司動不動就寫律師函追討他們的域名的行為實在令人心驚膽跳。

  “商標法本來就容許不同產品使用相同的商標。”美國哈佛大學法學教授Jessica Litman表示。“若你有一個著名的商標,就表示你可以搶走別人合法登記的域名(只因為該域名中有你的商標),那麼世界可要大亂了!”

  可見,無論是從法律學術角度,還是從司法實踐角度,美國大公司強奪中國民族企業的域名的行為是站不住腳的,非常同意CNNIC劉志江所說那麼話“提醒人們注意,要防止域名保護演變成域名霸權”。筆者想進一步指出的是,域名霸權實際上就是互聯網霸權,因為域名和域名系統是Internet上的基礎設施,沒有域名和域名系統,也就沒有今天的Internet。對此,同胞們要引起高度警惕,筆者呼籲成立中國域名權力聯盟(domainchina.org),聯合起來共同抵制和對付這種霸權,並爭取和保衛中國民族企業和域名所有人的合法權利,請有志之士同筆者聯系。

(作者系資深Internet技術和域名問題專家,國內第一家域名專業網站域名博士www.DrName.com的創辦人,email地址是colin@colinjin.com)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2:29 P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