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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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種生意模式真是不可思議 那要是你的這個網址有在做生意而且已經砸下大筆廣告費或者已有很大的生意往來了呢?第二年不給續費,那你的生意損失他們賠不賠?在外國有少數單個字母的網址同樣因為網路剛開始時大家都沒想到太多的情況下被註走,但他們絕不會在註冊者未主動放棄的情形下強迫回收的,因為這牽涉到契約的問題。 而國內幹這種事似乎習以為常,而且還不會引起太大的反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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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算意外撿到的 ?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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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要回來
有關to.idv.tw一事,twnic的做法著實引人非議,現在又要開放二個字元的域名了,我想你應該可以發文去要回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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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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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去要回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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