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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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際上我已經這麼做的... (雖然情況不完全相同...) 買我域名的板友都知道... 只要覺得後悔或不適用... 一年內無條件還錢... 就在商言商的立場... 一方面... 這是增加成交機會的方法... 另一方面... 也是對自己域名價值的自信... 再者... 也讓交易感覺 EASY 些...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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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你的情況跟別人不一樣... 多不肯按網站經營者認知的行情賣, 才會有這種先便宜租, 覺得划算再用高價買的方式。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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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萬一房客賴著不走,又不繳錢,打官司費時。 公證後,只要一方不履約,不必打官司,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 看護仲介應該是個不錯點子... 所以DN holder應該要學習如何去創造網址的價值, 不是佔到一個單字就沾沾自喜。 像我之前就將portal放了,因為想再造個portal並非易事。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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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自己的唯一正式談的只有Pay.ec 買家查過payments.ec官價 US$ 2,500,結果pay.ec他出NTD30,000,這有點欺負人也。 另外最近的例子,http://www.domain.club.tw/viewtopic.php?t=4912 我覺得xxx.com.tw的owner開價30000很合理阿,頂多加送一包乖乖好了 ? xxx 的結構是形容詞+名詞 結果也不了了之,不過便宜了我,白白賺了一個 xxx.tv 引用:
非常同意,我覺得一個好的域名不是放著就好了,應該花些精神去開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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