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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經驗,以前只要有這三個字出現,他們就會出來護航一下
可能最近他們比較忙,不然以前早就出現了 說實在,每次出現這三個字,不論哪個網站,幾乎都是一片倒的負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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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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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一件事,上次有人在blog發表一篇有關戰國策的使用心得(當然是不好的經驗),結果就被戰國策提告訴,結果那位站長,就利用SEO發動抵制活動(好像是叫做google bomber的技術),那一陣子,只要搜尋"戰國策",那篇抵制文章就是排第一,最後不知道好像是和解還是怎麼?已經記不清楚了,剛剛查了一下GOOGLE,那篇文章,好像已經查不到了,不過還是有一些歷史痕跡
http://blog.serv.idv.tw/2006/03/16/415/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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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受害者網站之一...而且就時間點來看與原po大哥不是同一批受害者
我29號下午收到戰國策的通知信: "P7主機因硬碟無預警損毀,導致您網頁及郵件相關服務無法正常使用,此部分已由工程師緊急搶修。目前正將您的主機備份資料遷移到新的主機上,資料檔日期為1/28凌晨備份檔案,還原速度需視資料量而定,預定在今日18:30前還原完成,若有任何新進度,會再另行通知您,造成您的不便,請您見諒!" 確定網站死掉了,於是我上網搜尋"戰國策"想查詢一下是否有災情討論,以最新時間點查到這個論壇,以為是同一件事情... 打去戰國策問,客服說我的主機是有raid的,跟這論壇說的事情並不是同一件事 也就是說短短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有兩台主機硬碟壞掉....,是28號凌晨發生的, 客服也只能頻頻說抱歉,說公司正在研擬補償措施等... 等我無奈的下班,參加姐妹們的聚會晚上12點回到家,一開網頁依舊沒恢復...(無言) 急急忙忙打去戰國策詢問,半小時後才回覆我:因為我的dns server不是他們代管的, 她們復原後有改掉指向ip(我不懂為什麼資料復原要改ip...),之後又"忘記"幫我改回來... 也就是說他們資料復原就好也不用一一確認網站是否恢復運作...把資料倒回去就搞定收工嚕? 然後可憐的夜班工程師也只能跟我道歉... 我打這篇主要是想讓大家知道,"硬碟損毀"並不是只有發生一次,不是個案,這家主機商真的很有問題....等他到期我準備跳槽了...我們家三個網站都在他們那邊耶...太可怕了=_= 戰國策阿~戰國策~您好樣的^_^~ 此篇文章於 2010-02-01 09:19 AM 被 maya 編輯。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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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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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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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兄感謝您
有許多網路業的先進都來信詢問是否需要協助 也從網站統計資料看到以下連結訊息 http://www.dns.com.tw/blog/2010/01/l...ffect-seo.html 已經陸續在台灣多家主機業者傳開 現在已經不是我要如何的問題,而是戰國策如何處理連續硬碟毀損帶來的危機 事實是無法逃避的,企業是否能夠永續的誠信經營,在危機中才能夠看出來 此篇文章於 2010-02-01 12:14 PM 被 dnscomtw 編輯。 原因: link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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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epmw.com/也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
跟我的損失應該不相上下 香港的RC Mania在thepmw暫時討論板 (http://thepmw.freeforum.tw/read-htm-...2-fpage-1.html) 說: 引用:
也許戰國策根本無所謂,但是不知讓多少人心在滴血 此篇文章於 2010-02-01 12:19 PM 被 dnscomtw 編輯。 原因: link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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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觀察一般的站長及落格格主都是很老實的人
所以普遍不喜歡訴諸法律, 一是天生對於法庭警政等單位有恐懼? 二是打官司需要經費 抓準這種心理, 被嚇一嚇就自己乖乖地移除文章談和解 許多詐騙集團就抓準這種心理, 才有人被詐騙金額得逞. 法律講求證據及事實, 如果是寫自己的親身經驗又如何? 結果不是不起訴處份就是公司敗訴. 如果影響到你的工作及生活, 精神及金錢受到損失你也可反過來告對方 "誣告",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有誤煩請糾正) 換個角度想, 公司也是要花錢的, 公司還擔心您不吃這一套呢. 至於嚴兄, 如果日後要在公開場合或書中寫這經歷最好還是萬分小心, 自己收集的記錄及相關當事人的聯絡及記錄都做好整理及存檔表明這是百分之一百之事實而非捏造來妨礙商譽等等, 言語之間別被抓到話柄. 就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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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to meet you flickr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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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的確,簡單說, 不論是dnscomtw或其他版友發表意見,最好是 「事實根據」→ 例如:根據DNS紀錄,A公司的網站hosting在某主機商,連線速度為xxx,有一點慢。 「親身經歷」→ 例如:我的網站放在某主機商,硬碟資料毀損無法就回,我建議大家要租用時需考量這方面的風險。 「不涉及非事實的評論或意見」→ 例如:如果是我遇到硬碟資料毀損,我會主動要求求償。 不然現在發言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是呈堂的證據。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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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消費者真是可憐
被這樣的服務品質對待及善後處理,連抱怨都要小心被列為被告的證據 說實在的,有夠可悲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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