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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 2007-06-29, 02:11 PM
ras0314 ras0314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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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蘇案-法律是公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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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再度大逆轉 蘇建和三死囚又被判死刑

蘇建和三死囚案,台灣高等法院再更審於29日宣判,結果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裁定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有罪,改判死刑以及終身褫奪公權,全案三審定讞。蘇建和在得知後,於庭外哽咽表示,他「只有無盡的悲哀」,他希望「司法踐踏我沒有關係,不要踐踏台灣人民。」而委任律師則是反穿律師袍,落淚表示一定要上訴到底,也將籲請陳水扁總統特赦。

發生在1991年3月的北縣汐止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兩個人一共被砍了79刀。檢察官崔紀鎮的勘驗筆錄上,明載證物為廚房菜刀及菜刀上的毛髮,以及血指紋三枚、浴室中毛髮數根。經方根據指紋比對,於8月13日將服役的王文孝被捕,王文孝則是供稱僅有他一人所為。在犯罪現場模擬,仍稱僅一人犯案,但檢警不相信兩死者的79刀僅為一人所為,於是開始訊問共犯問題。

王文孝在伏法之前,供稱蘇建和等三人是共犯,儘管他們都否認犯案,甚至提出不在場証明,卻都沒有被採信。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先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被判死刑。

當時最高檢察總長陳涵在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的任內,與馬英九再三研議,提出三次非常上訴均遭最高法院駁回,但馬英九堅決拒簽死刑執行令,加上蘇友辰律師、顧立雄律師等等進行搶救,使得蘇建和等三名被告歷經三次非常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2003年1月以罪證不足做出無罪判決,蘇建和三人重獲自由,獲得再審翻案的機會。

這起社會矚目司法案件,公訴檢察官提出法醫研究所的刀器監定報告,蘇建和辯護律師則是找來監識權威李昌鈺博士做證反駁,而李昌鈺認定「一人把刀」,因此高院合議庭今天的判決備受外界關注。由於本案很可能是冤獄,對於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制有很大影響,也促進台灣司法及警察制度的改善


為什麼司法可以有如此大的差異, 連判決都可以從死刑-->無罪-->死刑

我可以看到的是這樣的司法可以信賴嗎? 都已經調查10幾年了, 該有的證據應該都有了, 如果沒證據直接證明那就放人家走吧~ 畢竟台灣司法是"無罪推定原則"~ 哪有差異那麼大的, 連各大律師都想法各異, 法官更是依個人喜好判決, 這樣越看越無奈~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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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07-06-29, 02:32 PM
kjl 的頭像
kjl kj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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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三审就终审了,怎么还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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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网,随便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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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 2007-06-29, 04:53 PM
bluevein bluevein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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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s0314 查看文章
為什麼司法可以有如此大的差異, 連判決都可以從死刑-->無罪-->死刑
我可以看到的是這樣的司法可以信賴嗎? 都已經調查10幾年了, 該有的證據應該都有了, 如果沒證據直接證明那就放人家走吧~ 畢竟台灣司法是"無罪推定原則"~ 哪有差異那麼大的, 連各大律師都想法各異, 法官更是依個人喜好判決, 這樣越看越無奈~
有個垃圾知法玩法 有個白癡知法被法玩 這兩個是誰大家清楚

(大)法X本來就是當權者的賤奴 起碼X人社會是如此
看看 笑笑 就好 不用太認真

----
我是說(大)法師和哈比人唷~ 不要想太多嘿~~

此篇文章於 2007-06-29 05:05 PM 被 bluevein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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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舊 2007-06-29, 05:13 PM
ras0314 ras0314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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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jl 查看文章
貌似三审就终审了,怎么还能上诉???
因為這個案子太引人注目了, 也太有爭議了~~~

一堆法官都判死刑, 會不會怕刑案被推翻會丟面子, 所以就堅持判死刑呢?

不是不可能喔~~~



ps. 最懂得如何有效的違反法律和強辯不認輸的也是讀法律的~~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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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舊 2007-06-29, 10:32 PM
robowang robowang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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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判決公不公平 ? 我不知道
他們三個有沒有殺人 ? 我不知道
最後他們會不會被判死刑 ?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 他們三個絕對不會被槍決,
因為他們即使未來被判死刑確定, 也會被當時的總統給特赦

如果是我, 我乾脆放棄上訴, 讓案件確定, 這樣就可以得到特赦, 事情也就儘快結束,
免得要打一輩子的官司, 實在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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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舊 2007-06-29, 11:01 PM
ras0314 ras0314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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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owang 查看文章
這個案子的判決公不公平 ? 我不知道
他們三個有沒有殺人 ? 我不知道
最後他們會不會被判死刑 ?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 他們三個絕對不會被槍決,
因為他們即使未來被判死刑確定, 也會被當時的總統給特赦

如果是我, 我乾脆放棄上訴, 讓案件確定, 這樣就可以得到特赦, 事情也就儘快結束,
免得要打一輩子的官司, 實在很累

如果判決可以從死到生再到死~~~就已經不公平了~

而且10幾年的折磨絕對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

如果都放棄上訴, 代表已經放棄求生的意念~

那誰想給你特赦? 有點熱臉貼在冷屁股上面~

如果放棄上訴~ 一定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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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舊 2007-06-30, 0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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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台灣司法是"無罪推定原則"~ 哪有差異那麼大的, 連各大律師都想法各異, 法官更是依個人喜好判決, 這樣越看越無奈~
有嗎?台灣有無罪推定嗎?

從紅杉軍開始已經改成有罪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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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舊 2007-06-30, 04:29 AM
哈啦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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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嗎?台灣有無罪推定嗎?

從紅杉軍開始已經改成有罪推定了。

新聞幕後》法官也掙扎:找不到無罪理由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7.06.30 03:39 am


將蘇案從無罪改判死刑,四年多來審理此案的法官坦承,內心不是沒有掙扎,「但是實在找不到判無罪的理由」。他說,擺在眼前的是那麼多對被告不利事證,豈能視而不見。

他並說,合議庭三位法官對於本案應判決有罪的意見一致,但對是不是該判死刑或只判無期徒刑,有過討論;經回頭看看卷證內照片上被害人遭殺害的慘狀,每看一次就讓他們好幾天吃不下飯,越看越覺得凶手太殘忍,而且是連殺兩人,最後還是決定判死刑。

蘇案在高院再審時逆轉改判無罪,在法界引起極大爭議,最高法院更以「對被告自白只見小異、未見大同」、「曲解鑑定報告結果」等理由,嚴詞指責無罪判決,並撤銷發回高院審理。

合議庭更審發現,本案可以判無罪的理由,當初再審判無罪時已用盡,而這些理由又被最高法院一一駁斥,要找新的無罪理由並不容易;外界對蘇案的高度關注,合議庭難免有心理負擔,但卻無法視卷證內資料於不顧。

李昌鈺的證詞,看似有利被告,卻未能取信於合議庭。法官直言,李昌鈺是鑑識專家,但不應跳脫其專業領域、自行作案情判斷,即使一個死者身上只有一個中彈傷口,現場並不見得只有一人一槍,難道不可能現場有其他人開槍沒打中目標?李昌鈺對蘇案的判斷多處讓合議庭認為不合理,因而不能因對李大師的尊崇而予採信。



不知這個新聞引述是否真確?如果是真的話,那台灣的司法已倒退至羅馬法出現的時代之前。只有找積極的理由,例如你說別人偷你東西,你必須舉證別人偷你的證據,而不是叫別人證明他沒偷。但顯然這種邏輯還普遍存在於台灣這個社會中。美國辛普生案,幾乎大多數的美國人判斷就是辛普生幹的,但就因為警方持有的合法證據「不足以完全確定」就是辛普生幹的,所以只能無罪釋放。如果他來到台灣,早就先押起來打個十年八年官司,而且很可能找不到「無罪的理由」就判死刑了。
雖然我們不是法官,但這個社會長久以來法律的判決如果一直讓人民質疑,那只能說是司法系統有問題,而不是人民有問題。
法律真要做到毋枉毋縱、滴水不漏,根本不可能,但至少要能「讓大多數人信服」。許多事情發生,真是只有天知地知當事人知,就像這個案子一樣,有沒有犯案只有他們心裡最清楚。

一點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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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舊 2007-06-30, 05: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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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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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寫了一篇文章說...
也視關於蘇案的><
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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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舊 2007-06-30, 05:10 AM
ras0314 ras0314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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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即揭示此一原則。因此,被告雖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定他是無罪的。檢察官為了追訴被告犯罪,則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被告確有犯罪。

引用:
法官坦承,內心不是沒有掙扎,「但是實在找不到判無罪的理由」。
從法官講的這一句話就知道它沒有依據 "無罪推定原則", 應該是要找檢察官提供的犯罪證據而不是找無罪證據阿~~~

案子再凶殘也不可以找替死鬼,我不是替被告講話, 是因為司法人員的心態有問題造成判決不公正而不高興






這裡有wikipedia的紀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8%...BB%BA%E5%92%8C

承辦此案的警察司法人員中,有許多人犯了明顯而且嚴重的錯誤、嚴重到是犯罪行為,但他們都沒有受到任何處分。許多人一般認為,這三個人到現在還沒有被無罪釋放的原因在於官官相護。(無罪釋放→國家賠償→證明公務員有罪→許多司法、警察人員遭到處分甚至判刑)
__________________


此篇文章於 2007-06-30 05:37 AM 被 ras03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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