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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網站買到贓物,該如何處理?
昨在拍賣站看到一則『購買2007九成新捷安特二手車,小心觸法...』,好奇就點進去看。
原想把她的過程描述原文貼出來大家討論,但該內文已被刪了! http://72.14.253.104/search?q=cache:...lnk&cd=2&gl=tw 大意是:那位媽媽,向某位賣家買了二台九成新二手單車,賣家要求當面點交,她也認為反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無不妥! 買回車後;她朋友告知捷安特的車都有保證書與車體上序號一樣,賣家沒給她保證書,她才驚覺,才用過1~2月的新車,二台車的保證書怎麼可能都不見了?懷疑自己買到贓車。 賣家把她加入黑名單並置之不理,雅虎認為他們雙方屬私下交易,不受理她的檢舉。 她也去問警局,因單車尚未進入電腦連線,就算有人報案,是否贓車非短時間所能確定的。 騎也不是;不騎也不是!她主動去貼了上述幾篇過程內容,避免將來如贓車確定;涉及刑責!好有個證據說明買到的贓物來自拍賣站。 一來好心提醒想買二手車的人留心,一來試著找尋是否有失主,以便同去報案舉發。 網友給她的所有留言,對她的好意提醒皆為贊許她的正義。 但對她的這主動舉止,又說不上那邊的不妥。 如之後贓車確立,她的這事先主動告知行為,是不是讓她自己陷入『已知』贓物的情形? 再則;她與該賣家為私下現金交易;即無實際交易記錄。幾篇自述買賣過程能為有效證據嗎? 假使是你不小心買到贓物,你會如何處理? 如果是我,可能當作不知道繼續使用。但正確嗎?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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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直接報警處理, 先備案再說.
常常開計程車有人說, 先下車到 7-11 買個東西, 上來一堆酒ㄚ有的沒有的... 當要下車時說沒錢, 想用酒來抵車資, 一瓶金門高梁牌價六百只要抵三百. 直接開到警察局吧, 不然拿下了, 真的沒完沒了... PS1: 7-11 有錄影機, 計程車的車號全都錄, 開個計程車賺小錢, 還被當共犯. PS2: 到警察局有備案有保障, 腳踏車這東西可一直用, 直到警方找來就說有備案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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