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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室友點子創Facebook 賠22億
知名社交網站Facebook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被控剽竊大學室友創建交友網站的構想,支付6500萬美元(約新台幣22億元)達成庭外和解。
Quinn Emanuel Urquhart Oliver & Hedges律師事務所在上個月發行的宣傳手冊中,介紹去年經手的大案子,其中一個竟然就是Facebook的6500萬美元賠償案。事務所誇稱:「碰上我們的對手會需要紓困。」 在加州法界相當風行的法律刊物「書記」(The Recorder)日前刊載案件內幕。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一訴訟案中代表ConnectU公司,這起訴訟最終在去年6月由聖荷西矽谷的聯邦法官認證下雙方協議和解。 Facebook公司在給「法新社」的回覆中表示:「我們對保密協議不予置評。」 ConnectU公司創辦人泰勒與卡麥隆,聲稱2003年他們都還在就讀哈佛大學時,找祖克柏協助完成他們共同建立的社交網站程式碼。但祖克柏於2004年大二的時候,利用程式碼與這項創意成立了Facebook。 根據法庭文件,Facebook跟ConnectU的創辦人,在律師及顧問的陪同下達成協議,其中包括Facebook以數目不詳的現金和股票購入ConnectU。 和解條件在法院文件中被刪節,Facebbok也不願透露,因為和解條件之一便是兩造及代表都負有保密義務,違約者將被課以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美元的罰款。在過去,這起訴訟案曾被視為對Facebook的生存構成威脅。 【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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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雞下蛋~ 這種事情只有在歐美才能要回蛋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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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偷创意的那两兄弟(connectU)的创始人还参加了2008北京奥运的皮划艇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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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創意 確實是很有價值
好創意難求 但執行能力也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