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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抄新聞 2網友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04.22 03:23 am
日本女星酒井法子去年8月吸毒後失蹤,某報社葉姓女記者引述日本網友的留言,報導外傳已發現酒井的遺體,被網友貼文批評是「白癡、腦殘」,葉姓女記者認為名譽及專業受辱,控告16名網友公然侮辱。 其中,14人表達歉意,葉姓記者當庭撤回告訴。另兩名網友表示,記者未經查證即轉載網路訊息,不具新聞專業,他們因此評論「抄抄就能當記者」;檢方認為這是個人主觀意見,不構成公然侮辱,昨天也處分不起訴。 去年8月3日,酒井法子的丈夫高相祐一持有安非他命被捕,次日即傳出酒井失聯,有網友在「推特」留言已發現她的遺體,台灣媒體爭相報導,引述這段日本網友留言,提到酒井法子行蹤不明,家屬請求警方協助搜尋。 葉姓女記者的報導,標題為「酒井法子失聯、網友傳發現遺體」,後來證實網友的消息是誤傳,酒井法子沒死。葉的報導被貼到台大「批踢踢」站,16名網友貼文留言「抄一篇垃圾、亂寫新聞、白癡、可恥、妓者、腦殘…」 葉姓記者表示,她撰寫的新聞內容是引述日本網站資料,報導中有交代來源,並強調是傳聞,想不到引來網友不理性批評。16名被告多數是大學生,他們對於自己一時糊塗跟著別人開罵,感到後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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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記者的專業不足還當記者,被捉包還要告人,這是我們的水準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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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隨便把傳聞就直接當新聞報,那誰不會?還需要記者嗎?
不過這也沒什麼,以前有政客上電視隨便說別人如何如何,被人告上法院,結果他說是他在某火車站上廁所時聽到旁邊有人如此說的,結果法官判他無罪,因為他不是「憑空捏造」而是有所本的。至於這個「本」是真是假,就不關他的事了。 所以以後如果各位遇到有人告你造謠什麼的,記得說你是有所本的,例如在吃路邊攤時聽到某路人甲告訴路人乙時被你聽到的。當然啦,各位還是要掂掂自己的斤兩,你未必會有那些政客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