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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新規定:家中上網須向公安機關備案
作者:金蓉 發佈時間:2006.07.07 11:08:14 來源:重慶商報
在自己家裏上網也要在公安機關備案登記。重慶市公安局關於加強國際聯網備案管理的通告昨日獲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實施。拒不執行者,輕則將被警方警告,重則將被停機半年。 拒絕備案最長停機六個月 重慶市公安局出臺了《關於加強國際聯網備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國際聯網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進行備案,其中包括通過撥號或專線等方式上網的個人用戶。專家介紹,這裡的國際聯網是指單位或個人將自己的電腦接入因特網,也就是平常所說的上網。資訊產業局有關專業人士介紹,以前只是要求個人開辦網站須備案,但對普通個人上網用戶沒有實行備案登記。 該通告昨日獲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同意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據悉,違反該通告不履行備案的個人和單位,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不超過六個月的處罰。 網路犯罪將被迅速鎖定 來自重慶市公安局網路安全監察處的消息表明,全國互聯網犯罪幾乎以每年近千件的數量增長,為了加強對網路犯罪的打擊,重慶市公安局出臺了要求個人在內的上網用戶都必須備案的規定。 據專家稱,此前因為上網用戶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對具體用戶的資料掌握不全等,給網路犯罪分子提供了許多可乘之機。實施備案後,警方對每台上網電腦及其主人的資料將一清二楚,網路犯罪一旦發生,警方可順藤摸瓜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 個人備案由服務商代辦 據悉,目前我市上網個人用戶大約有百萬餘戶。據悉,個人用戶的備案由中國電信、聯通、網通等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單位代為辦理,但個人用戶應當在接入服務提供單位如實填寫《個人用戶備案表》。 警方要求,凡新申請上網,或者變更上網(改變上網電腦坐落地點、接入服務商或接入因特網的方式)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其聯網、變更聯網之日起30日內進行備案。已在上網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2006年10月30日之前進行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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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
只能說又一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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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当然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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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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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備案由服務商代辦
據悉,目前我市上網個人用戶大約有百萬餘戶。據悉,個人用戶的備案由中國電信、聯通、網通等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單位代為辦理,但個人用戶應當在接入服務提供單位如實填寫《個人用戶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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