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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7-16,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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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Groupon 網站 增7天鑑賞期

Groupon 網站 增7天鑑賞期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5日電)繼Yahoo、蘋果修改服務條款後,總部設於美國芝加哥的Groupon網站已依台北市政府要求,特別增列「Groupon台灣使用者條款」,明確保障消費者得在7天內退費的權利。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表示,Groupon網站日前傳出消費者在購買禮券後發現餐廳無法訂位,或是團購禮券使用者權益縮水等爭議。北市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數週前聯繫Groupon,希望遵循台灣法律,確保消費者在收到禮券後7日內無條件退費的權利,以減少爭議。

葉慶元說,Groupon台灣分公司(渥奇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原本立場與Google類似,主張服務條款修改涉及全球Groupon網站服務政策事宜,但在北市府要求下,也體認到遵守貿易所在國法律的重要性,而願意依台灣法律規定,特別在「Groupon台灣使用者條款」第4條增訂第4項,明文賦予台灣消費者7日退費權利,展現跨國企業尊重各國法律的風範。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郭惠雯指出,行政院消保會明確函釋7日鑑賞期適用於網路各項買賣行為,市府會持續輔導網路業者遵循消保法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如在收到Groupon禮券7日後,發現有使用上的困難,可以打消費申訴專線1950。

http://beta.tw.news.yahoo.com/groupo...100713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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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11-07-16,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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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on 團購的大宗之一是食品,
照理說,新鮮食品應不適於七天鑑賞期,
因為有不少食品如新鮮蛋糕的賞味期限都訂在兩,三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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