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道歉?
當一個人的道德基準只能滿足論壇規定,這個人也夠失敗的了。沒意義的道歉就免了吧。
恕我不願意回覆原討論串幫那個人打廣告。 |
#2
|
|||
|
|||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ooltey.org 平水相逢 |
#3
|
||||
|
||||
一點氣概也沒有
如果大家要的不是道歉而是離開 那麼給我們道歉,不如你默默的離開
__________________
此篇文章於 2007-09-01 02:51 PM 被 seesawgame 編輯。 |
#4
|
|||
|
|||
是工讀生PM的還是本尊 ^^
不要說檢查 IP 就知道了, 皮大王再網路世界打混一段時間了, 難道不會叫他的手下幫他PM或是發文章製造假IP嗎? 如果以這樣不同IP的理由解釋給哈拉老大聽, 如果被接受, 我也認了...
__________________
此篇文章於 2007-09-01 01:33 PM 被 ras0314 編輯。 |
#5
|
|||
|
|||
我2003年底才開始接觸網路
不過混了這段時間' 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引起論壇絕大多數人的不滿 本來也無關我的事' 但是連我常去逛的討論區'網摘都被他的廣告玷汙' 感覺真的是爛透了 不知道這種人腦子怎麼想' 難道引起公憤是網站長久經營的好方法嗎? 真腦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