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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舊 2006-03-22,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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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paper
國稅局要到資料後可能會發現另一個問題:.com.tw國內外要求的註冊資格不一樣,國外註冊的可能就課不到稅啦 => 再一次證明在國外註冊的好處。

有同感....

他們如果只針對.tw屬性的網域的話
最後可能會搞的有營利的網站會全面性的改用其他網域
__________________
---()網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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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舊 2006-03-22, 05:27 PM
best-url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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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aipei101
......
國稅局最近發函多家網...日前TWNIC舉行董事會,董監事都堅決反對提供資料。TWNIC也在國稅局準備開罰的名單中。

TWNIC 是屬於 非營利事業單位的 [財團法人] 組織 ~

如果 國稅局 真膽敢開罰 ~ TWNIC 以 非營利事業單位 為由 來一個 "沒錢" - 不知道後果會如何 ?

我相信 國稅局 罰不到錢也一定 沒輒 ~ 再次將 該罰鍰 金額 列入 "呆帳"

無聊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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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舊 2006-03-25, 09: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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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5  中國時報
台網中心願給企業課稅資料
唐玉麟/台北報導


在網路業者反彈與朝野立委協調下,財政部、立委、業者昨天達成共識,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同意將企業課稅資料提供給北市國稅局,以致國稅局可充分掌握所有企業資料,因此其餘雅虎等九家網路註冊機構不必再提供資料,也不會遭處罰。

台北市國稅局日前發函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雅虎、中華電信等十家網路註冊機構,限定在三月底前必須提供營業登記的企業課稅資料,立即引起網路業者反彈,但當時財政部態度仍強硬,堅持要求業者配合,否則將予以處罰,甚至揚言採連續罰。


立委李永萍、鄭運鵬昨天邀集財政部常次林增吉、賦稅署長林吉昌、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及網路業者等人舉行公聽會,會中達成共識。

這項共識,會後財政部說,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同意將涉及課稅企業資料提供給國稅局,以落實租稅公平。

財政部表示,由於其餘雅虎等九家網路業者,均是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授權辦理網域登記的網路註冊機構,既然台網中心已同意提供企業課稅資料,因此其餘九家網路業者已無需再提供資料,也不涉及裁罰的問題。

外界擔心台網中心提供企業課稅資料給國稅局,是否造成資料外洩問題,財政部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卅三條規定,對客戶課稅資料,必須絕對保守秘密,否則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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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舊 2006-03-25, 09:34 AM
Taipei101 Taipei101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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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終究軟掉了

引用:
這項共識,會後財政部說,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同意將涉及課稅企業資料提供給國稅局,以落實租稅公平。

真是天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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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舊 2006-03-25, 12:26 PM
milokelly milokelly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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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一堆智障白癡,要做到租稅公平,多管管高科技業者和金控公司吧.... 別是老想從小地方課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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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舊 2006-03-25, 07:26 PM
cool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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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資中心澄清報導 指無法提供網拍課稅資料

【中央社 記者韋樞台北二十五日電】
日前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協商解決網路拍賣交易課稅問題,但報載竟變成TWNIC提供網路交易資料給國稅局。TWNIC發出緊急聲明指出,.tw 網域名稱註冊資料並非網路交易或拍賣資料,與課稅資料無關,且.tw 網域名稱註冊資料並無包括網域名稱註冊人銷售額的相關資訊。

日前由李永萍、鄭運鵬兩位立委,邀請財政部次長林增吉、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與業者召開公聽會,會後達成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一提供網路課稅資料的共識。包括雅虎、中華電信、網路家庭等網路業者無須提供資料,也不會遭受裁罰。

由於報載消息與公聽會結論有別,且並非 TWNIC業務範圍可及,造成 TWNIC相當大的的困擾,今天緊急發表聲明,由於TWNIC資料庫的「網域資料」與9家受理註冊機構的「網域資料」一致,由於先前國稅局對此狀況未完整了解,持續要求 9家受理註冊機構提供資料,藉由公聽會的公開說明,國稅局已了解此一狀況,將不會向 9家受理註冊機構要求「網域名稱註冊的營業人資料」。

TWNIC表示,報載TWNIC同意提供「銷售額到達課稅門檻的網路商店資料」給國稅局,不過由於 TWNIC所負責的.tw 網域名稱註冊資料「並非」網路交易或拍賣資料,與課稅資料無涉,且.tw 網域名稱註冊資料並無包括網域名稱註冊人銷售額的相關資訊,所以 TWNIC根本無法提供網路交易的資料。


國稅局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要網拍賣家交易記錄資料? 又與網址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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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舊 2006-03-25,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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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國稅局從來沒有進入狀況
胡言亂語一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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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舊 2006-03-25, 09:45 PM
哈啦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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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稅局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要網拍賣家交易記錄資料? 又與網址有何關係?
他們以為有註.com.tw的就一定是有在網路上開店的。而有網路開店就等於是網拍的,而網拍的就等於....一路的無知推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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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舊 2006-03-26, 06:11 PM
milokelly milokelly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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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應該絕大部分沒有自己的網址,更別提要去註冊得花不少$$的.tw了吧.... 難怪國稅局要課什麼都稅都課不太到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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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舊 2006-03-26,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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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課得到
上面就有一排旅遊網
去看看有沒有營利然後就可以課稅囉
不過很麻煩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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