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ric 12歲時獲得了人生中第一台電腦後,開始自學程序編輯
|
這才是他能取得成功的入場券。放眼目前的電子商務巨頭,似乎除了蘋果的賈伯斯以及阿里巴巴的馬雲二人不會寫程式,其他能叫得出名號或者叫不出名號的創業者,無一不是靠著自己會寫程式來初創企業或網站,而賺到第一桶金,而且常常是很大的一桶金,大到足以讓你翻身。如果自己只有創意或者行銷手段,但還是要假手他人來寫程式,就很可能連處處受制於人,甚至創意被人連鍋端了。
有個形象的比方,你慧眼獨具,判斷某遙遠人跡罕至的地方藏有寶藏,但你卻沒有腳可以行動,必須雇人揹你去。如果那裡真的有寶,後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