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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9-28, 0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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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Reply to 神遊

穿涼鞋,照理來講,嚴重的話,志工會被開除。
不准進場,應是怕丟市政府的臉。

其實,聽奧基金會(市政府)超愛面子的,懂得善用媒體宣傳;卻又怕壞事傳千里。

面對記者,我們被訓練的官方說法︰
「不好意思,我們無權回答這個問題。 請向小巨蛋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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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規定,是保護志工的安全,只是有部分做得過火。
去年,有女生志工差點被性侵,所以今年把關很嚴苛。
不過,今年還是有發生類似事件。
舉一個不合人性和邏輯的規定。

依規定,不能與選手共乘捷運、公車、計程車(保護志工安全),
必須搭接駁專車,經內湖轉運站,再到練習、比賽會場。

以澳洲為例,住飯店,籃球練習在隔壁的運動中心,走路只要五分鐘。
如果,照規定,搭接駁車到內湖,再轉車回來要花一個半小時。
五分鐘走路可以解決,卻要一個半小時搭車。

另一個田徑,在中正高中,我帶的,
搭捷運 20分鐘到明德站,搭接駁車也是一個半小時。
繞到內湖再回來,頗誇張。

然後,因為之前沒有任何人,知道不能共乘的規定。
所以,我也就帶選手們搭捷運,差點被開除。冏rz

後來,大家都抱怨不方便,官方才讓步,可以搭大眾運輸工具;但仍不准搭計程車。
(但選手趕時間,都自費搭計程車,志工無法陪伴,罔顧選手安全)
更後來,又默許,可以搭計程車,但是不要著工作服。

不可同乘計程車能被理解,不過大眾運輸工具應該很安全。

其他還有,志工不能代買東西、身體接觸、一起拍照…奇奇怪怪的規定。
最後,官方都陸續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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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問題一堆,整體而言,還是認為聽奧辦得相當成功。
所有的工作夥伴,都盡全力辦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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