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也有聲援活動
找了一下之前foxy的判決書(
http://goo.gl/L3TLJ )
看了一下
Now.in的facebook,就知道now.in和foxy有很大的差別
now.in就像blog,提供一個平台給DJ有發揮的空間而已
blog也是提供一個平台給作家有發揮的空間
如果部落客不當引用別人侵權文章,是否能歸責於平台業者??如果是,google有blogger服務,是否向調查局檢舉blogger有侵權文章、youtube有侵權音樂,調查局也必須去抄Google辦公室?
據小弟我的印象now.in並沒有像foxy一樣有"營利"
而且並沒有像foxy或其他p2p一樣,強調有最新流行音樂...等侵權檔案來吸引流量
因為是告訴乃論,應該是有人提告
只希望提告人及檢調和法官能看在年輕人無科的分上,高抬貴手
另外now.in平台就像blog一樣,都只是個平台
是否侵犯著作權法個人覺得還有爭議
也希望能有個happy ending,一切都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