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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央行:比特幣不是貨幣
金管會與中央銀行今天罕見的聯名發布新聞稿,呼籲社會大眾,務請注意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衍生的相關風險,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與支付系統的穩定,並確保新台幣為法定國幣的地位。
金管會與央行表示,第一,比特幣不是貨幣。比特幣非為社會大眾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且其價值不穩定,難以具有記帳單位及價值儲存的功能,不具真正通貨(real currency )特性。 比特幣非由任何國家貨幣當局所發行,不具法償效力,也無發行準備及兌償保證,持有者須承擔可能無法兌償或流通的風險。 依據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為國幣,對於國內的一切支付,方具有法償效力。 第二,比特幣屬高度投機的數位「虛擬商品」,且缺乏專屬法規的交易保障機制,國人如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務請特別注意下列風險:價格波動大,可能產生投資風險或兌換風險;儲存於電子錢包的比特幣,具有易遭駭客竊取、病毒攻擊而平白消失的風險;往來的交易平台可能遭駭客入侵、惡意倒閉,或因涉及非法交易而遭政府關閉的風險;淪為販毒、洗錢、走私等非法交易工具的風險;以及欠缺專屬法律保障的風險。 第三,央行與金管會將在中央銀行法 (第2、13條)、金管會組織法 (第1、2條)的職權,對於金融機構如辦理涉及比特幣的相關業務,在適當時機,依據相關法令,採取必要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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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請別在這裡 '妖言惑眾' -
萬一有投資人看了這 宣判 因不能接受這消息 而做出 輕生 還是 戕害自己的事情 誰可以負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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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賣有人買就是貨幣了
1元比特弊等於2萬台幣 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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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行喊出這些話的時候,比特幣的價格瞬間腰斬。
但是台灣央行金管會喊出同樣的話,比特幣的價格連個水波都看不見。 ----- 臺灣民眾對於比特幣根本還在狀況外,不需要特別去提醒。 建議臺灣的官員們,多多去留意貧富差距懸殊。 富人遺贈稅稅率過低,一堆有錢人都把子孫轉籍成外國人,大筆的把錢轉移出去。 財團企業營業稅太低, 汙染臺灣土地,獲利大多變成外資股東的。 政府機構也請不要亂印鈔票引發通澎,不要長期操控匯率。 不要當民眾是傻子…… 民眾會自己判斷什麼才是風險高的。 長期飆高國債掏空全民信用, 又亂印鈔票不斷稀釋民眾血汗錢的原兇的喊話,哪裡會有參考價值? 此篇文章於 2013-12-31 08:45 PM 被 lio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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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義國際宣布,旗下WMALL商城自2014年元旦起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央行表示,若WMALL加入第三方支付,未來在經濟部訂定的專法裡,央行考慮擬定相關辦法,讓第三方支付業者不能接受比特幣進行交易。
華義先前表示,大陸打壓比特幣交易,該商城有機會順勢接收商機,但央行與金管會昨天發表聲明,強調比特幣不是貨幣,只能說是一種虛擬商品,容易成為炒作標的,投機性相當強烈,業者不能誤導社會大眾,指稱比特幣是支付工具。 央行認為,目前台灣對於比特幣的管理為行政指導階段,未來會看發展狀況,一旦有影響支付系統健全或消費者權益的疑慮,央行就會考慮比照中國大陸明文限制。一般交易平台上,民眾拿比特幣買商品,屬於以物易物,央行沒法管。 但是,網路平台業者加入第三方支付,央行就可以在經濟部訂定專法裡另設管理規範,限制這些業者不得以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意即,若WMALL加入第三方支付行列,未來將不得接收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 央行說,除第三方支付以外的一般網路平台或商家,願意接收比特幣,例如:一單位比特幣換一晚住宿,或是購買商品,性質上比較像以物易物,央行沒辦法管。 因此,除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外,央行只能呼籲民眾要注意相關風險,特別是比特幣的價格波動風險甚鉅,未來還有泡沫化危機,眾多潛在風險,持有人得自行負擔。 【2013/12/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華義比特幣交易平台 暫無「法」可管 | 財經焦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給華義按一百個讚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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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TWD-新台幣 22535.5151 =1 BTC-比特幣)
2013-12-31 (TWD-新台幣 22779.8927 =1 BTC-比特幣) 2013-12-30 (TWD-新台幣 21837.4726 =1 BTC-比特幣) ....... 2013-12-20 (TWD-新台幣 17981.7205 =1 BTC-比特幣) 2013-12-19 (TWD-新台幣 16447.9221 =1 BTC-比特幣) 這叫打斷腳骨 反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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