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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廣告違法 富邦momo挨罰50萬
利用東森購物名號 誤導網友點進網站
打廣告佔對手便宜,當心挨罰!富邦媒體科技向Google網站購買「東森購物」關鍵字廣告,但卻打出「東森購物熱賣商品盡在momo」,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以富邦媒體科技50萬元罰鍰。 富邦momo購物與東森購物在業界互為競爭關係,而富邦向美商科高 (Google)購買「東森購物」關鍵字廣告,但呈現的文案內容卻是「東森購物熱賣商品盡在momo」,讓民眾誤以為富邦momo網站涵蓋東森購物的熱賣產品,進而增加點進momo網站的機會。 公平會解釋,對本來想查詢東森購物網站資訊的消費者而言,富邦的廣告將導引潛在客戶連結到momo網站,等於是富邦momo利用了東森購物的商譽,讓東森購物喪失公平交易的機會,經濟價值或顧客吸引力因此降低,對於其他未攀附商譽經營的競爭者來說,也顯得有失公平。 至於Google是否該一倂受罰?公平會指出,富邦雖辯稱文案內容是由Google負責,不過根據兩者間聯繫的電子郵件發現,富邦以廣告投資報酬率較之前低為由,指示Google協助進行廣告效益調整,而且廣告調整後所獲得的廣告效益也屬於富邦,經認定Google只是依指示進行調整,而富邦媒體科技則難辭其咎。 公平會並表示,富邦利用關鍵字廣告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這種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及攀附他人營業信譽的行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依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以50萬元罰鍰。 據了解,這是第一次有知名業者因為關鍵字廣告而挨罰,若廣告還可直接連結到業者網站,情節將更為嚴重。公平會表示,以後可能會出現越來越多關鍵字廣告的違規案例,希望透過富邦的例子,能讓其他業者有所警惕。 摘自: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6&ns_pk=1118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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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下拉關鍵字也有許多人在搭便車,且有些人搭的非常誇張,在想哪天這些人一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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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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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關鍵字應該還好,主要是廣告內容顯示的文字出現競爭對手的資料。
最近 Google 這種情形比較少了,Yahoo 還很多,各位大大如果有興趣可以用yahoo 搜尋 QBoss 試試,立刻出現10幾個同業的廣告。其他商品也差不多。 以前 google 也會出現,最近倒是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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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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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是個高搜索量的字, 搜索量比「東森購物」還要高,
富邦購物台/購物網 似乎沒意願花些錢將 momo.com.tw 或 momo.tw 買下當網址, (他們的官網用 www.momoshop.com.tw 且 www. 省略就不通 ) 卻花錢去買「東森購物」關鍵字廣告, 真是怪怪的企業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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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並表示,富邦利用關鍵字廣告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這種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及攀附他人營業信譽的行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依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以50萬元罰鍰。
如果以域名來說 1.對方申請.com.tw使用 我用.tw 而且是同性質的網站 那有侵權嗎? 是不是要把世界所有的域名後綴都搬出來比 當然這個案跟富邦比有點不同 看到:富邦利用關鍵字廣告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 心理有點憂心忡忡感 2.用次網域名稱 如yes123.123.com.tw hao123.123.com.tw 這樣算不算 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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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問題出在廣告文案,寫了那一句:東森購物盡在momo
然後才被判定:意圖攀附商譽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