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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舊 2009-08-08, 07:46 PM
dmwc dmwc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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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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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被抓了,開玩笑變成偽造公文書

引用:
山寨版停班網頁 警方找到兩涉嫌人

* 2009-08-08
* 新聞速報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颱風天民眾最關心放不放假,網路上竟然出現「山寨版」人事行政局網頁,提前「宣布」北部和中部地區停班停課。人事行政局報警處理,刑事局偵九隊透過中華電信幫忙,按圖索驥找到廖、林兩位涉嫌人。涉嫌人表示原是好玩之用,起意仿造停班停課網頁。

經警方追查發現,該網頁http://tw886.to/cpa係透過轉址網站轉址,實際存放於國內網路業者之免費網頁空間,經調查係住在臺北縣之廖姓男子所申請使用,並由公司同事林姓男子刊登於PTT網站上,經警方通知,廖、林二嫌主動到案說明。

根據廖嫌表示,是為作弄辦公室同事,而自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全球資訊網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情形查詢網頁下載網頁,修改為停止上班上課之版本後,將上傳自廖嫌所申請的免費網頁空間中,並利用轉址網站之功能,將網址轉成http://tw886.to/cpa,傳送給公司部分同事,並告知該網頁係由他所製作,原係開玩笑之用。但林姓同事亦覺得好玩,所以將偽冒網頁之網址http://tw886.to/cpa刊登發表至臺大PTT網站及個人之噗浪網,供不知情之網友點閱、瀏覽。結果造成網友迅速流傳引發大眾的不安。

警方表示,冒用政府機關名義,製作不實網頁或提供不實資訊,可能涉及刑法第211、216、220條偽造公文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網友藉由網路科技惡作劇或傳送訊息時,仍應遵守相關法律,避免誤蹈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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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舊 2009-08-08, 07:52 PM
seesawgame 的頭像
seesawgame seesawgam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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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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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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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一、原作廖嫌所申請的免費網頁空間中,並利用轉址網站之功能,將網址轉成http://tw886.to/cpa ,傳送給公司部分同事,並告知該網頁係由他所製作,原係開玩笑之用
二、林姓同事亦覺得好玩,所以將偽冒網頁之網址http://tw886.to/cpa 刊登發表至臺大PTT網站及個人之噗浪網,供不知情之網友點閱、瀏覽。結果造成網友迅速流傳引發大眾的不安。

前者有表明是自己作的而且有告知是開玩笑之作為,我覺得問題在後者,不知二個人的若是有罪,後者的罪行應該較為大吧?!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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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舊 2009-08-08, 08:19 PM
sakillll sakilll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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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4-07-11
文章: 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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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廣泛使用 "xxx.政府.tw"
就能減緩散撥程度

網域名稱國人大都當成只是個跳板工具,根本不在意網址是什麼
如果是在美國,很難散撥成這種程度,因為美國人大都知道gov是政府
雖然.gov.tw只有台灣有,但國人識為和xxx.to是一樣的道理
.gov 只有政府擁有而已, 但網頁內容要寫自己是什麼政府單位,大家都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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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舊 2009-08-08, 08:29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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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後檢方會如何看?或許更大的笑話在後面。

但對於警方來說不管最後檢方成不成案,警方都算有了一個破獲網路犯罪的業績。

所以我常在站長俱樂部勸想做成人或「遊走」台灣法律邊緣的網站的人,最好不要自認站得住腳而把主機、域名和whois的任何一項設在台灣,因為也許你架了幾年都沒事,突然有一天某個相關新聞被無知的媒體拿來作文章充版面,政府就會在那個時間點要求警方多辦幾個類似案子,也就是說上面有業績要求下來了,你很可能就被拿去充業績了。至於最後是否根本不成立或法官判無罪都已不重要,但你平白無故露了臉當了一回「壞人」幫人充了一次業績,不是很倒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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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舊 2009-08-08, 08:36 PM
jaka 的頭像
jaka jaka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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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82
發送 MSN 消息給 j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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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mwc 查看文章
原作者被抓了,開玩笑變成偽造公文書

挖~~動作真快~~
真是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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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舊 2009-08-08, 08:42 PM
dmwc dmwc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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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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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eesawgame 查看文章
前者有表明是自己作的而且有告知是開玩笑之作為,我覺得問題在後者,不知二個人的若是有罪,後者的罪行應該較為大吧?!
前者應一樣逃不了偽造文書,因為他公開散佈了,誰能保證他的網頁不會被第三者看到

引用:
如果政府廣泛使用 "xxx.政府.tw"
就能減緩散撥程度
這樣應該是很蠢,總不能政府機關在外國人看起來網址是一堆亂碼,就和你去看阿拉伯政府官方網站,結果網址是你打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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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舊 2009-08-08, 09:30 PM
sakillll sakilll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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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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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mwc 查看文章
前者應一樣逃不了偽造文書,因為他公開散佈了,誰能保證他的網頁不會被第三者看到


這樣應該是很蠢,總不能政府機關在外國人看起來網址是一堆亂碼,就和你去看阿拉伯政府官方網站,結果網址是你打不出來的
如果你是說只有 中文.tw 這管道當然蠢

要像這種模式中國官方兩個版本
北京.cn
http://www.ebeijing.gov.cn/
兩個管道, 中文網址中文內容, 英文網址英文內容
平常電視平面宣導就用北京.cn,不用刻意宣導英文網址部分
如果在國外宣導對在內地外國人就用http://www.ebeijing.gov.cn/ 這不用說了吧

阿拉伯政府官方網站要給台灣人看,也是會給英文網址英文內容
給阿拉伯網址就太白目了,給英文網址阿拉伯內容也是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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